淮安市民文明行为“十不准”
(2018年6月14日发布)
1、 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随地吐痰
2、 不准遛狗不牵绳、放任宠物乱排泄粪便
3、 不准在等候服务时争抢、插队
4、 不准在禁烟场所吸烟
5、 不准闯红灯、走反道,随意横穿道路、翻越护栏
6、 不准开车随意变道、抢道,向车窗外扔东西,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7、 不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乱停乱放
8、 不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粗言秽语、争吵争斗
9、 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乱涂乱画,随意张贴、散发小广告
10、 不准噪音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