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有关高等师范学校:
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 2019 年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校五年制高职在籍学生。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举止。
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端正,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课程学期总评 85 分以上,其它课程学期总评 80 分以上)。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活动。
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团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符合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担任班级、党团支部、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一年以上,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各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产生。
三、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按照学院注册在籍的五年制高职学生总数的 2‰分配,全院共计 421 名(见附件 1)。
四、评选程序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民主推荐、校系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集体审核确定名单后在全校公示。公示结束后,需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事迹登记表”(附件 2),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未经公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参评资格。
(二)学院对各校推荐上报的名单审核后,在学院网站
(http://www.juti.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五、奖励方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学院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各校要在校园内认真宣传受表彰学生的优秀事迹,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将学生“优秀事迹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
表彰后的一年内如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应立即取消其所获荣誉,并追回荣誉证书。
六、报送时间
各校请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前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事迹登记表纸质材料(附件 2),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 3)报学院学生管理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田开元;联系电话:025-83335148;通讯地址:南京市上海路 203 号 9 号楼 510 室;邮编:210024;邮箱地址: 103454483@qq.com。
附件:1.学院 2019 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2.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
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 3 月 7 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9 年 3 月 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