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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农民负担监测报表修改及填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5】 【点击量:1983】

各省(区、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监测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为适应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需要,我们对监测报表、指标解释进行了修改,对监测软件进行了完善。新报表和修改后的软件于今年上半年开始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软件的更新。由于本次软件改动较大,请各地用户先卸载原有全国农民负担监测系统,然后登录中农信息网(www.agrij.com)下载新的全国农民负担监测系统进行安装,新系统安装完成后再进行填报。对于报表中新增指标,请仔细阅读指标解释和备注说明,并按要求填报(注:往年的数据不会受到影响)。
  二、汇总结果的上报。今年的半年报,各监测县要将监测表汇总数据、分析报告于2007年7月15日前通过互联网上报省(区、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省(区、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07年7月22日前通过互联网完成对县级汇总结果的审核,提交本省汇总结果的分析报告。
  三、填报报表的有关要求。半年报仅填报《全国农民负担监测报表》中的户表。按照报表要求,样本量应保持每县2个乡镇,每个乡镇3个村,每村5户。填报有关税费、集资、罚款项目时,农户不缴纳任何税费、罚款的,不填报涉及的人(户、头、辆、处)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增的子项目、农业灌溉等项目按指标解释填报。
  填报农民负担监测报表,要排除干扰,坚持实事求是,填报真实、准确的数据。不能虚报、瞒报,不能缺项漏报,不能重报。
  四、软件新增功能的使用。新的软件免费实现新增监测点功能,各地可依托现有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根据本身需要,建立本省(区、市)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新增功能和使用方法请参考《软件联机帮助》,系统登录后单击键盘的F1键即可。遇到软件无法连接服务器、数据不能正确平衡和不能保存退出等技术问题请与软件开发单位联系(电话:010—82896296/95,联系人: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可通过网上留言板留言联系)。
  请各省(区、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将该《通知》转发各监测县,并做好监测工作的督促、指导,保证数据上报的质量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