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财预[2016]37号)、《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推动预算公开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预算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预算公开范围,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我校部门预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都要依法公开。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探索推进绩效预算信息和部门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公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涉密信息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二)落实公开主体责任。要依法落实公开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做好预算公开工作。作为部门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开本单位预算、绩效预算等信息。
(三)规范预算公开方式。预算公开要统一规范、方便查询,我校以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设立 “预算公开专栏”,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预算调整等信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我校及时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含所属单位预算),包括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此表为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并说明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及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等重要事项。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包括采购项目、采购物品、采购数量、采购金额等信息。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包括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我校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预算报表及内容说明,同时公开运行经费的总额和分项数额,并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等情况。为便于社会公众理解,部门预算公开机构设置等情况,对相关数据的增减变化进行说明,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了必要的解释。
(四)加强组织领导。我校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互相配合,切实履行预算公开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制定公开办法,建立工作机制,确保预算公开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
(五)夯实公开基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精编细编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完整性,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预算调整,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减少结转结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加强各类预算信息收集、整理、分类等基础工作,确保预算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加强网站建设,为预算公开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