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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和课间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学生早操和课间操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动物工程系的学生管理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推动动物工程系班级学风、班风建设,特制定早操和课间操管理制度,督促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一、跑操人员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动物工程系所有学生(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长期不能跑操的学生,需经医院诊断证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老师和学管主任批准。)

  二、跑操时间与地点

  1、时间:

  早跑操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6:10-6:30,大课间跑操每星期二至星期五上午9:30-10:00。遇到雾霾、雨雪天气停止跑操,停操时间以学校的提前通知或当天通知为准。

  2、地点:

  室外田径场

  三、跑操内容

  早跑操内容:田径场慢跑1圈

  课间跑操内容:田径场慢跑2圈

  四、跑操要求

  1、管理要求:

  1)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是早操和课间操的具体管理者和责任人;班主任必须认真组织指导本班学生进行早操和课间操;对旷操、迟到、中途下队以及不听指挥的个别学生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当看到有不认真的学生,要及时令其纠正,对于那些认真做操的学生要给予肯定和表扬。班主任要把早操、课间操管理纳入班级管理之中;班主任应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参加两操,服从学生会人员的管理。

  早操实行班主任值班制,确保每天早操有班主任监管。课间操要求所有班主任跟班,提倡班主任跟同学一起跑操。(注:班主任跟操的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

  2)考勤要求:

  全体住校生必须按时出早操和课间操,出操时带队同学必须携带班旗。跑前集中时由班长核实出勤人员名单,并向学生会考勤人员反馈。在队列集中和跑操过程中由学生会体育部协助班主任进行组织和管理,出现迟到、掉队、旷操、请假、班旗未带现象的班级由学生会成员进行考勤,值班老师签字核实。

  2、队列要求:

  1)跑步前在主席台下以班级为单位开始集合,从高年级到低年级由东向西每班按3-5路纵队面向西依次集合。

  2)跑步时保持安静,队列整齐,严禁打闹、玩耍,班与班之间距离保持在5-10米之间,学生不能无故出列跑步或停止跑步;每班带队学生要举好班旗并控制好步速,不得随意变速或停止。

  3)早跑操结束后集中点名,课间操结束后由田径场东门出场。

  五、跑操请假管理制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早操前交于值班老师,然后由学生会记录。长期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有班主任签字。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操处理。

  2、女生每人每月可连续休操三天,要求出操但不跑操。

  3、请假人员及女生连休三天的同学统一在跑道内侧沿内圈排成一列齐步走,由学生会体育部组织人员进行监督。

  4、临时请假无假条的在内道走步,记录名字上报,且当天假条当天补,过期按旷操处理。

  六、跑操过程中注意事项

  1、有临时不舒服或其他情况的要得到值班老师的核实与允许后才可以离开队伍。

  2、跑操时突发情况的处理:

  1)跑操前突然有不适,或者跑操过程中不舒服的可以在内圈走步,跑操结束后情况加重的要立即通知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同时带到医务室或拨打急救电话。

  2)跑操过程中有崴脚的要立即带到医务室或者用凉水冲脚做紧急处理,同时通知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如果情况严重就要立即送医院就诊。

  3)跑操过程中有开放性伤口或闭合式伤口要立即送往医务室交于校医处理,同时通知班主任,情况严重的要通知值班老师及主管领导。

  七、奖励

  跑操奖励形式为:通报表扬、跑操标兵班级

  1、跑操检查评比依据“跑操评分标准”,由系部学生管理部门和检查评比小组(系部学生管理部门与学生会体育部组成)定期检查评分,成绩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并予以公布。学期末汇总平时检查情况,得出学期班级跑操成绩。班级跑操成绩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集体评选”。

  2、通报表扬是依据早操和课间操管理规定,给予在班级跑操中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班级全体成员的奖励。跑操的通报表扬由值班老师和学生会体育部提出,并报系部存档。通报表扬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班集体评选”。

  3、“跑操标兵班级”是依据跑操管理规定和跑操成绩,给予班集体的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基本条件是:跑操检查每次均为良以上,且班级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跑操标兵班级”评选结果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班集体评选”。

  八、惩戒

  凡违反跑操管理规定的,不服从管理的个人或班级,系部学生管理部门可直接给予相关个人或班级 “通报批评”的处理。对严重违纪行为应给予纪律处分的,由系部、学生处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学生处直至主管校长审批。各种惩戒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先进集体评选”。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动物工程系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动物工程系

  2018年5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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