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试点专题(饲料质检与配方)
2-2-1教学模式改革各项管理制度

相关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xmsy1】 【发布时间:2021-05-25】 【点击量:

江苏省淮安中等专业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试 行)

 

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群众观点和劳动观点,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就业办牵头负责,各专业系协助。

2.学校成立学生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分管就业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就业办、专业系负责人为成员。

3.实习过程管理实行专业系负责制,带队教师具体负责实施。

4.实习指导教师应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教师担任。

二、实习时间

1.三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为毕业前6个月,即毕业当年的1~ 6月。

2.根据目前的“2+1”培养模式,三年制中职学生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为毕业前一年,即毕业前一年的6月到毕业当年的6月。

三、实习准备

1.毕业实习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教师带队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教师巡回指导、检查等方式进行。

2.各专业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编制顶岗实习教学大纲,经学校审批后执行。

3.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按照校企合作规定等方面要求,专业系配合就业办及时联系顶岗实习单位。部分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经家长申请,经过学校审定,明确双方责任后,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考核。选择实习单位要求:

⑴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要求;

⑵尽量就地就近,保持相对稳定;

⑶尽量选择管理规范,技术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较重视的骨干企业;

⑷便于安排师生食宿;

⑸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校外实习基地。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学生实习单位或岗位,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场所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烹饪类专业学生除外)、洗浴中心和夜总会、歌厅等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4.根据顶岗实习的教学大纲要求,分专业制定顶岗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的意义,明确规定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岗位、实习内容、校企双方的指导老师、考核办法等“六定”要求。

5.由各专业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准备好学生顶岗实习文件,主要包括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指导书、实习成绩评定表、顶岗实习联系函等。

6.实习前,必须对带队老师、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明确其岗位职责,明确“六定”内容,明确安全等管理规定。

7.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学生实习前,须分专业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学生讲明实习计划安排,明确各项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登记联系方式,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等。

8.根据实习单位要求,做好必要的体检工作。

四、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前,提前到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根据实习大纲要求拟订实习计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讲授实习计划,使学生明确相关要求。

3.实习进行中,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4.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全面负责学生的思想、学习、食宿、健康与安全。

5.及时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沟通交流,定期向实习单位负责人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帮助。

6.对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坏者,及时向专业系及学校汇报。

7.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认真作好学生考核和实习总结工作,并将将实习考核成绩经专业系盖章后,及时报送教务处。

五、实习学生要求

1.分散实习学生,必须在实习正式开始前联系好实习单位,个别特殊情况应在实习开始后两周内落实实习单位,并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取得联系,进行登记,明确实习指导与考核相关事宜。

2.按实习计划要求,严肃认真地完成任务,重视立足岗位,求真知,练技能,做好实习笔记,写好实习总结。

3.实习期间要安排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并定期组织民主生活会。

4.实习期间,学生须逐日记载实习日记,记录、反思实习情况。

5.实习期间,与学校指导教师经常保持联系,及时向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学习请教。

6.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如下各项规章制度:

⑴往返实习地点应集体行动。实习结束后,恰遇假期要回家度假者应在出发前提出申请,由班级统一报学校批准。

⑵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取得证明,经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实习期间不得外宿,也不得擅自单人外出活动。

⑶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⑷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注意保持公共卫生。

⑸严禁打架斗殴,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严重违法者,交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7.实习结束后,主动请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相关负责部门,对实习表现进行评价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六、成绩考核

实习成绩考核由实习单位、就业办、相关专业系、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实习指导老师具体实施。

1.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分散实习的考核工作须在学生回校后进行。学生必须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及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后方可参加考核。

2.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评定,并予写实性评价。

3.成绩评定标准:

优: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完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良: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比较完满地回答问题。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中: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考核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及格: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时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但有少数错误。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不及格:未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时间不足;实习报告马虎或内容有明显错误,在考核中主要问题不能回答;或有原则性错误;实习有违法乱纪行为。

⒋实习不及格者,须重新实习,经费自理。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缺课时间达到两周以上者,根据情况令其补足或重新实习。

⒌实习成绩记入学籍卡及毕业生登记表,最终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按时毕业。

注:

1.实习成绩评定表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2.实习成绩呈报表到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