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江苏联合学院通知,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
具体要求请点击:http://www.juti.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376
办公室
附: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通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办〔2011〕30号
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担任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将不得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9月11-2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网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0月9 -13日;
3. 9月30前,各分院完成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分院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院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 各分院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测试标准、办法和程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3.认真做好现场确认工作,各分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并协助申请人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工作。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人员名单一致。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系统安全。
4.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材料一经集中上报,即使申报材料不齐全,也不再接收补报,均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5.现场确认后请于
6.各分院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2份,名册内容与电子版名册内容一致,名册用A4纸打印,格式见附件3,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名册发至jxkyc1@163.com。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
(3)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一份。
* 注1.申请表在网上报名时打印。
* 注2.材料袋里其它的材料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学任务表及教师资格相片页等都在江苏教师教育网上下载。
附件2: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一、工作流程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 (www.jste.org.cn 或 www.jste.net.cn),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如果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只点击“保存”,不点击“提交”,则无法成功报名,也难以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或所在学校其他负责教师资格工作的部门);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页,并按封面页所列目录提供材料;
4. 现场确认时,各分院有关负责部门将认定封面页粘贴在档案袋外部,当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还原件并在验核情况栏打“√”,依规定可以免于提供材料的请注“免”。
附件3:
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还需提供印有“师范”或“教育”字样的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8.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专业申请人须提供教授、副教授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拟聘教授、副教授的须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及其所在学校的拟聘证明;
9. 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0. 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11.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均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审查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
二、表格的填写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1)“工作单位”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XX分院;
(2)“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出生日期”格式为19XX年XX月XX日,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5)“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6)“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7)“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8)“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
(9)“本人简历”应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9)“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10)“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11)“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12)“普通话水平”一栏,除填写测试等级(如“二级甲等”)外,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
(13)“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分院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14)“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一项,由学院统一填写;
(1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两项由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填写;
(16)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填写在备注栏。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由各分院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格式要求
(一)申请表格式
申请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每份申请表共2张纸,用订书钉装订牢固。
(二)照片要求
提交的纸质照片应为同底版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单色背景,照片下方有效部位加印本人身份证号码。
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与纸质照片相一致,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文件拓展名只能为JPG。
(三)复印件格式
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四、材料整理要求
1. 各分院有关负责部门需对本校全部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编号,并标注在材料袋和每份申请表的右上角。编号由年度代码(今年的年度代码为“
2. 核查复印件信息是否经过核验,复印是否规范。
3. 检查提交照片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粘贴在指定位置。
4. 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师范类本科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4)归国人员需提供的学历鉴定证明复印件;
(5)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要求医院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明确的体检结论);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两学”免测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9)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0)相片粘贴页;
(11)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3. 装订要求:将以上所列材料的第(2)至(11)项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二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附件4: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编 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任教学科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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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分院代码编号
代码 |
分院名称 |
145-0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分院 |
145-0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分院 |
145-0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交通分院 |
145-0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机电分院 |
145-0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财经分院 |
145-0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医药分院 |
145-0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机电工程分院 |
145-0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经贸分院 |
145-0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生物工程分院 |
145-1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建设分院 |
145-1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铁道分院 |
145-1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分院 |
145-1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 |
145-1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建设交通分院 |
145-1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商贸分院 |
145-1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财经分院 |
145-1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中医药分院 |
145-1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 |
145-1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生物工程分院 |
145-2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机电分院 |
145-2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司法警官分院 |
145-2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镇江分院 |
145-2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泰州机电分院 |
145-2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商务分院 |
145-2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宿迁经贸分院 |
145-2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刘国钧分院 |
145-2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工贸分院 |
145-2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卫生分院 |
145-2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旅游商贸分院 |
145-3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阴卫生分院 |
145-3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卫生分院 |
145-3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旅游商贸分院 |
145-3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艺术分院 |
145-3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分院 |
145-3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卫生分院 |
145-3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卫生分院 |
145-3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
145-3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技师分院 |
145-3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技师分院 |
145-4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技师分院 |
145-4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技师分院 |
145-4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技师分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