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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30】 【点击量:1784】

接江苏联合学院通知,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911开始,请相关老师按照要求申报、准备材料,并于910日前将申请交办公室吴宏远处。

具体要求请点击:http://www.juti.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376

 

办公室

2011830

 

 

附: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通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办〔201130

 

 

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担任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将不得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1911-2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网报现场确认时间:2011109 -13日;

3. 930前,各分院完成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分院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院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 各分院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测试标准、办法和程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3.认真做好现场确认工作,各分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并协助申请人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工作。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人员名单一致。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系统安全。

4.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材料一经集中上报,即使申报材料不齐全,也不再接收补报,均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5.现场确认后请于1017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科研处。联系人:戴巧玲;联系电话:025-83335351

6.各分院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2份,名册内容与电子版名册内容一致,名册用A4纸打印,格式见附件3,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名册发至jxkyc1@163.com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

3)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一份。  

  1.申请表在网上报名时打印。

  2.材料袋里其它的材料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学任务表及教师资格相片页等都在江苏教师教育网上下载。

 

 

 

 

 

 

 

 

 

 

 

 

 

 

 

 

 

 

 

附件2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一、工作流程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 www.jste.org.cn www.jste.net.cn),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191120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如果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只点击保存,不点击提交,则无法成功报名,也难以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110913日;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或所在学校其他负责教师资格工作的部门);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页,并按封面页所列目录提供材料;

4. 现场确认时,各分院有关负责部门将认定封面页粘贴在档案袋外部,当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还原件并在验核情况栏打“√”,依规定可以免于提供材料的请注


附件3

 

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还需提供印有师范教育字样的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8.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专业申请人须提供教授、副教授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拟聘教授、副教授的须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及其所在学校的拟聘证明;

9. 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0. 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11.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均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审查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

二、表格的填写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1工作单位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XX分院;

2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出生日期格式为19XX年XX月XX日,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5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无学位

6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大学本科

7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8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

9本人简历应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9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10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11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12普通话水平一栏,除填写测试等级(如二级甲等)外,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

13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分院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14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一项,由学院统一填写;

1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两项由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填写;

    16)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填写在备注栏。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由各分院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格式要求

(一)申请表格式

申请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每份申请表共2张纸,用订书钉装订牢固。

(二)照片要求

提交的纸质照片应为同底版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单色背景,照片下方有效部位加印本人身份证号码。

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与纸质照片相一致,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文件拓展名只能为JPG

(三)复印件格式

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四、材料整理要求

1. 各分院有关负责部门需对本校全部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编号,并标注在材料袋和每份申请表的右上角。编号由年度代码(今年的年度代码为11”)、认定单位代码(3位)和申请人顺序号组成。例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分院编号为:1114501001(各分院代码编号见附件4申请人顺序号必须按照本校申请人员网上报名号由小到大编排

2. 核查复印件信息是否经过核验,复印是否规范。

3. 检查提交照片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粘贴在指定位置。

4. 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师范类本科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4)归国人员需提供的学历鉴定证明复印件;

5)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要求医院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明确的体检结论);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两学免测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9)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0)相片粘贴页;

11)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3. 装订要求:将以上所列材料的第(2)至(11)项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二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附件4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任教学科

 

 

 

 

 

 

 

 

 

 

 

 

 

 

 

 

 

 

 

 

 

 

 

 

 

 

 

 

 

 

 

 

 

 

 

 

 

 

 

 

 

 

 

 

 

 

 

 

 

 

 

 

 

 

 

 

 

 

 

 

 

 

 

 

 

 

 

 

 

 

 

 

 

 

 

 

 

 

 

 

 

 

 

 

 

 

 

 

 

 

 

 

 

 

 

 

 

 

 

 

 

 

 

 

 

 

 

 

 

 

 

 

 

 

 

 

 

 

 

 

 

 

 

附件5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分院代码编号

 

代码

分院名称

145-01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分院

145-02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分院

145-03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交通分院

145-04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机电分院

145-05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财经分院

145-06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医药分院

145-07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机电工程分院

145-08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经贸分院

145-09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生物工程分院

145-10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建设分院

145-11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铁道分院

145-12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分院

145-13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

145-14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建设交通分院

145-15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商贸分院

145-16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财经分院

145-17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中医药分院

145-18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

145-19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生物工程分院

145-20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机电分院

145-21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司法警官分院

145-22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镇江分院

145-23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泰州机电分院

145-24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商务分院

145-25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宿迁经贸分院

145-26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刘国钧分院

145-27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工贸分院

145-28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卫生分院

145-29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旅游商贸分院

145-30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阴卫生分院

145-31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卫生分院

145-32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旅游商贸分院

145-33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艺术分院

145-34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分院

145-35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卫生分院

145-36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卫生分院

145-37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145-38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技师分院

145-39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技师分院

145-40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技师分院

145-41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技师分院

145-42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技师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