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老师仔细阅读江苏联合学院通知的内容,按照具体要求申报、准备材料,并于
联院通知附后,也可点击原文链接查看
http://www.juti.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8703
相关表格请点击附件下载
办公室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 顺序为:个人网上申报—打印评审表—学校审核—准备材料。
网报入口http://www.jste.net.cn/train/cms/article.jsp?articleId=1370
2、 个人注册时,选择学科中,类别1为研究生,类别2为本科,我校应该选择类别3
3、 个人注册时,所学专业在2类中选择,简历从中学初中后填起。学习形式在括号中注明,如本科(成人)。
4、 鉴定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
025-83335351 210024
5、体检要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但项目按照教师认定要求。
6、相片按照要求处理后提交
7、1年内教学任务表从网上下载填写,由教务处盖章。
8、盖章全部用分院章。
9、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分数的形式填写,一般80多分即可,90分左右,不要分数填写太高。
10、申请表在网上报名时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学任务表、教师资格相片页等都在江苏教师教育网上下载。(已下载附后)
1、 工作单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
2、 鉴定单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3、 申请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 专业类别:师范类的学生,有免考项目的填师范类,否则填非师范类
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各分院担任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时间安排
1.
2.
3.
三、工作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精神,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院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各分院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测试标准、办法和规定的程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请各分院于
3.各分院要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统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体检表、检验单,防止漏检或作弊。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申请人未复检的,不予认定。
4.认真做好现场确认工作,各分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并协助申请人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人员名单一致。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系统安全。
5. 根据苏教规〔2012〕3号文件规定,高校本科师 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以免修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2013年报名参加高校岗前培训人员,若提出免修上述两门课程,须通过学院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免考相关课程。请各分院于
6.请于
7.各分院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2份,名册内容与电子版名册内容一致,名册用A4纸打印,格式见附件3,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名册发至jxkyc1@163.com。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
(3)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一份。
(4)学校当年对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条件人员的公示公文。
* 注1.申请表在网上报名时打印。
* 注2.材料袋里其它的材料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学任务表及教师资格相片页等都在江苏教师教育网上下载。
附件: 1.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南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样表)
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分院代码编号
5.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安排表
6.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以上附件均可在学院网站下载。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一、总体流程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或www.jste.net.cn),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受委托高校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按受理高校的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有关人员还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网上报名时间
三、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
注意:若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则不能成功申报。
2.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注意:“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选择确认点时一般应选择本人任教学校。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注意:所填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附属医院人员要写明医院所属高校;“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下方有效部位加印本人身份证号码,上传时建议将像素设为114(宽)×156(高)。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注意:若不点击“提交”,直接按“退出”,则不能成功注册申报。
5.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用A3格式导出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打印出申请表后,申请人应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并在备注栏上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和证书号。
注意:申请表应双面打印在一张A3纸上,请勿选择“在线打印”,导出的PDF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打印出的申请表上不需贴照片。打印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三页不得手填、涂改。
8.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的准备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打印一式二份;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像素冲印,不能用电脑打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注意:《鉴定表》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学校直属系(部)工作的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名义填写,在二级学院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测证明材料;
注意:免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1)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批同意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2)标有“师范”字样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证书;
(3)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复印件上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4)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名册上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复印件上需加盖毕业学校招办公章。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注意: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只有在申请与师范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时方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已取得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人员申请免测需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具有高级职称授权的部属本科高校发放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博士学位专业教师申请免测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9.1年内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注意:教学任务书应由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高校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学人员须承担列入高校教学计划的临床理论课程教学工作。没有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报告会、讲座或培训班等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工作条件。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想政治类教师资格,对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但需由学工部门出具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10.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高校教师提供学校颁发的聘书及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11.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申请人提供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2.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提及的所有复印材料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均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审查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所在高校人事部门(或所在学校其他负责教师资格工作的职能部门)。
附件2: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南
一、现场确认工作要求
1.现场确认时,各分院要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帮助申请人进行网上修改和打印。
注意:各分院在系统中给出确认意见以前,申请人均可在网上修改本人申报信息。不得直接在纸质申请表上进行直接修改。网上修改信息后,应打印更换新的申请表。
2.各分院有关负责部门当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还原件,并在档案袋外部认定封面页的验核情况栏中打“√”,依规定免予提供材料的注“免”。
3.各分院要在系统中给出确认意见,确认名单应与集中上报人员一致。
二、材料审核要求
在审核材料时,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申请表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表上不贴照片;
2.纸质照片大小为小二寸(33MM×48MM),与网上提交照片一致,人像比例合理,冲印清晰;
3.对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根据在线验证码进行在线验证;
4.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
5.申请人应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上应有明确结论。
三、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表的填写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3.“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一栏,在测试等级后,对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对符合免测条件者写上“符合免测条件”。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分院负责测评的专业评议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四、材料整理要求
1.各分院有关负责部门需对本校全部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编号,并标注在材料袋封面和每份申请表的右上角。编号由年度代码(今年的年度代码为“13”)、 认定单位代码(3位)和申请人顺序号组成。例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分院编号为:1314501001(各分院代码编号见附件4)申请人顺序号必须按照本校申请人员网上报名号由小到大编排。
2.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相片粘贴页;
(3)身份证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批准的免试申请表复印件;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9)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或学工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证明;
(10)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11)申请人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装订要求:将以上第(3)至(11)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附件3: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样表)
单位代码 学校名称 (填报单位盖章)
编 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任教学科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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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分院代码编号
代码 |
分院名称 |
145-0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分院 |
145-0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分院 |
145-0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交通分院 |
145-0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机电分院 |
145-0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财经分院 |
145-0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医药分院 |
145-0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机电工程分院 |
145-0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经贸分院 |
145-1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建设分院 |
145-1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铁道分院 |
145-1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分院 |
145-1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 |
145-1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建设交通分院 |
145-1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商贸分院 |
145-1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财经分院 |
145-1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中医药分院 |
145-1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 |
145-1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生物工程分院 |
145-2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机电分院 |
145-2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司法警官分院 |
145-2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镇江分院 |
145-2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泰州机电分院 |
145-2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商务分院 |
145-2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宿迁经贸分院 |
145-2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刘国钧分院 |
145-2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工贸分院 |
145-2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卫生分院 |
145-2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旅游商贸分院 |
145-3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阴卫生分院 |
145-3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卫生分院 |
145-3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旅游商贸分院 |
145-3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艺术分院 |
145-3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分院 |
145-3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卫生分院 |
145-3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卫生分院 |
145-3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
145-3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技师分院 |
145-3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技师分院 |
145-4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技师分院 |
145-4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技师分院 |
145-4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技师分院 |
附件5: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安排表
单位代码: 学校名称: (填报单位盖章)
体检指定医院信息 | ||||||||
医院名称 |
医院等级 |
医院所在地 |
体检部门 负责人姓名 |
体检部门 负责人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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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 ||||||||
测试对象分组 |
测试具体时间 |
测试地点 |
评议组组长姓名 |
评议组组长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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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姓名 |
|
学校 |
|
手机 |
| ||
申请免试课程 |
|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
| ||||||
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相关课程 |
| ||||||
学校人事部门初审意见 |
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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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请先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预审。
2.申请时请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在学校人事处盖章确认)及相关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