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课程标准制定(修订)审批表
课程名称 |
兽医临床诊疗技术 |
专业 |
畜牧兽医 |
使用层次 |
□中职 √高职 |
学分 |
8 |
制定(修订)时间 |
□制定 √修订 2016 年 9 月 3 日 | ||
制定(修订)情况 |
基本思路 |
按照“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的总体设计要求。 依照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者的学习特点和职业能力形成的规律,本课程以知识、素质、技能为基本目标,嵌入职业资格证书的知识与技能内容,突出工作任务与知识、技能的联系,让学生在实践的基础上掌握知识,增强课程内容与知识的相关性,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 |||
制定(修订)的主要特点: 本课程是五年制高职畜牧兽医专业的主干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相关职业高等应用性人才所必需的兽医临床诊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本课程是《猪病防治》、《禽病防治》、《宠物内科病》、《宠物外产科》等课程的前修基础课程;是兽医防治员、执业兽医师等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技能和基本知识。 学习项目选取的基本依据是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工作领域和工作任务范围,但在具体设计过程中,以畜牧兽医专业所需的临床诊疗技术为载体,使工作任务具体化,形成具体的学习项目。突出工作任务与知识的联系,让学生在职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 |||||
审批情况 |
学校教务处审批意见 同意 教务处长签字:刘江 2016年9月6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同意 主管校长签字:孙杰 2016年9月6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提交教务处、一份提交科研处、一份系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