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招投标程序,淮安生物工程学校实施阳光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对需要采购物资的处室、系部实行使用与购买分离,对于采购物资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杜绝浪费。有采购需求的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后,经财务处审核资金使用用途,提交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采购申请要经校务会研究同意后,提交采购小组。阳光采购小组组长由群众代表担任,实行“一事一议一授权”的方式。阳光采购小组事后要对采购物资使用进行绩效评估,填写反馈意见表。
管理办法实施一月以来,共组织了十多个采购小组,对二十几个项目进行采购,采购金额达185万元。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增加了采购的透明度,使采购更加规范严谨,物资的品质和采购效率也得到了提升,有效防范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