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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专题讲解((第四讲)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5】 【点击量:1786】

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二)
    1.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和银行存款都属于货币资金,是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流动性最强、周转速度最快的项目。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货币资金并不复杂,而由于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最容易被挪用和侵吞,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一套完善和严密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与完整。
    对于现金的管理,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在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①各项现金收入应按时、及时存人银行;②支付现金应从本集体现金库存中支取,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⑧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要符合程序;④特殊情况下使用现金应符合程序。    ’
    集体经济组织还应该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分别设置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账,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日清月结,做到账实相符,库存现金要定期或不定期由内部审计人员查核。
    对于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办理支付结算,都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银行存款管理与现金比较类似,这里就不再讲解。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要严格按照中办2004年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3.资产台账制度
    设置资产台账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保管及其使用的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包括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等。特别是对于固定资产和农业资产,由于其价值较高,保存时间较长,在管理中涉及很多情况。
    在建立资产台账制度中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①对资产的状况进行登记;②对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③定期对资产进行盘查;④对资产的营造、修缮、管护情况的登记和管理;⑤对资产出售、报废情况的登记和管理;⑥对资产的验收和保管情况的登记和管理等。
    4.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建立债务债权管理制度是化解旧债、制止新债的基础和保障。债务债权管理制度中要明确产生债务债权事项的具体程序、条件,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严禁超村级定额补贴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同时也要明确对以前产生的债务债权的积极追收,清理核实,特别是要杜绝“新官不理旧事”现象的发生。另外,在明确因当事人擅自举债或违规举债致使村集体蒙受损失时,对其责任追究,同时也应对债务债权管理得当,对化解债务成绩突出的相关人员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5.票据管理制度
    村集体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支票、收款收据等都属于票据范畴,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管理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要明确票据管理人员必须是村会计;②票据管理应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③村集体对内部农户开具的各类收款、欠款收据必须统一专用票据,不得使用白条,严禁无据收款;④各类票据使用要连本连号,不得跳本隔号;⑤建立票据遗失责任追究制度;⑥建立票据归档保管制度。
    6.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管理包括定期整理归类、造册归档、制定使用及借阅手续、严格遵守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等。另外,会计电算化生成的电子数据也属档案范畴,应列入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内容。如果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各项借款、装修、购销等合同,也应视为进行归档的内容。
    7.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初期适应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而作出的制度安排,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一项有效措施。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要严格遵守国务院最近转发农业部制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明确筹资筹劳的对象和范围,筹资筹劳的程序和对筹资筹劳的管理,特别是对筹资筹劳资金的收取、使用、结余情况严格监管,及时公开。
    8.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郊区的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用,为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国家规定通过征地补偿费对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是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按照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在农户问进行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是监管留归集体的那部分土地补偿费,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通过专户管理,设置专门账户,单独对征地补偿费收支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并定期向村集体成员公开,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9.转移性资金收支审批制度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三提五统”、农业税陆续退出了历史舞台,伴随着中央对农村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很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来源发生较大变化。对于财政和其他转移性资金持续增加的现状,建立转移性资金收支审批制度是进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中需要重视的方面。转移性资金收支审批制度重点在对转移性资金的收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要对资金的收取、使用、结余情况定期对全体成员进行公开。